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十七) 普選的理念



香港與中國的情況不同, 請讀下文:

普選是一個很好的理念。但在這理念後,隱藏著多少问题,你又知多少?

- 選民對選舉的認知:先從每人一票說起,你認為一位十八歲,一位三十八歲和一位八十歲的選民,他們對候選人及選情的認知都是一樣嗎?答案肯定不是。既然不一樣的認知,那麼他們的投票值,又怎能同一對待呢?

- 選舉的不確定性:一位富有多年從政的人物,另一些沒有任何從政經驗的人士,例如演員、金融大亨、黑社會人員,他們都有權參與特首選舉。在現今選舉制度下,比的不完全是政治才華。比的可能是政治背景、人力和財力等等。在這情況下,任何人都可以成為我們的特首。請問你可以接受一位黑社會人員成為我們的領袖嗎?

- 選舉是少數政客的玩意:作為選民,不要以為選舉真的是與你有關。真正與選舉有關的人士,是那些被選的政客;而選民只不過是被利用的棋子而已。不要高估自己的重要性。因為你在整个選舉过程中,可能是被用作為來衝擊對手的工具。選舉完了,就没有你分了。

- 公民提名的缺陷:試想任何人想參選,叫來一班親戚朋友幫忙作公民提名。當中的提名有些不是因為該候選人的才華,而是他們的關係,又或金錢的收買,又或威逼等等。試想這樣的提名是否兒戲了呢!倘若他日此類候選人真的被選出,當選了我們的特首,你猜想後果又會是怎樣?

- 普選的多樣性:英國的普選是先選出國會中的議員,根據政黨議員的多寡,來決定執政黨及在野黨。而首相一般是由執政黨的黨魁來兼任;首相不是由普選直接選出來的。美國的普選是根據各州的選舉席位。在某州獲得席位較多的候選者,在該州便算勝出。而在最多州份勝出的候選者便能當上美國總統。美國總統也不是由普選直接選出來的。縱觀世界,普選是沒有一定的法則或標準,但它們一定是根據自身的利益而制定的。

- 普選與認受性:不要以為每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就可以解決所謂的認受性問題。舉個例子,在一埸普選裏,只有三位候選人角逐。結果他們的支持率分別是 34%33%33%。獲得最多票數的候選人便成為我們的行政長官。但試想一位只有 34% 支持率的行政長官,怎能獲得整體市民的認可呢?所以普選並不能有效地解決行政長官的認受性問題。


- 選舉與社會矛盾:普選及民主制度真能夠解決所有政治問題嗎?放眼世界,很多西方式的民主國家或地方,如台灣,美國,菲律賓或日本等等,他們的執政黨與在野黨,在選舉期間,為了伸張自己的理念,不惜用盡各種方法(捏造事實、製造流言、抺黑對手)來攻擊對方。他們不擇手段,致理性蕩然無存,社會被嚴重分化,分裂。所以一個沒有制度的普選其實是製造社會矛盾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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