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7日 星期二

(十二) 一些外國人的看法


轉載兩則:

1) 視頻:  http://youtu.be/ebXA1lRqDfM

2) 電郵:


Gerard Millet先生,是來自法國一個成功的銀行家和商務人士,他一直在香港工作生活和超過30年。他是法國商會的前主席。他的觀察是有建設性的,內容翔實。

2014104日(星期日)17:24
Gerard Millet寫道:

香港在混亂的籠罩中,現在是時候採取一種客觀的看法,並提醒迷失方向的人, 對民主和香港的特殊情況的一些事實。

1. 香港(或者是直到兩個星期前)在亞洲最具活力,自由,寬容,多種族,多文化的社會。它享有司法獨立,法治,新聞自由,信仰和表達自由,這是一個很好仿效的例子。其實香港有一個民主社會的優勢,即使其政治體制還不完全成熟。為什麼這麼說?希臘人在2500年前首先嘗試民主思想,“年輕”美國的民主是超過260,  香港在15年前才開始走這條道路。

2. 民主是一種政府形式中,所有合資格的市民是為了平等地直接(如通過公投),或者更經常地間接參與通過該提案,發展受它管轄的法律或機構選出的代表。有許多形式的民主政府相適應的具體情況,其中特別是社會中找到自己的,而是從最古老的時代,法律上的平等,自由,法治,已被確定為民主制度的重要特徵。這三個特徵是在香港。

選舉制度是唯一的方式來構建公民參與政治進程。如果說沒有直接選舉政府或國家的領導就沒有民主, 這根本不是真實。事實上很少有民主國家有國家元首或政府的直選領導。

民主的實質就是行政機關之間的制衡和政府立法部門,而不是對行政部門的負責人的直接或不直接選舉。

這就是香港的學生已經嚴重地被他們的領袖誤導,以為未經無篩選的直接選舉行政長官的就沒有真正的民主。

3. 香港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這是一個中國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它有一個小憲法(基本法)和民主制度, 與司法獨立,立法和行政部門分立的政府。政府的首長---行政長官----具有雙重作用:他是官員的頭頭,但他也體現了一些他被中國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賦予國家主權的屬性。說中國沒有權利對選擇行政長官的過程中說的是否認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的權利,這顯然是荒謬的,中國當然不能接受。

兩個星期前我們已知道, 香港的民主自由已經處於危險之中。佔領中環運動並不太平, 它的目標是使香港陷入癱瘓。如果紐約或倫敦已經完全癱瘓了一個多星期, 美國或英國政府將如何反應?作為一名學生,1968年在法國期間及在1973年至1974年期間在費城為抗議越南戰爭的暴動,我已受過教訓。在香港, 特區政府和北京當局的行為迄今為止仍相當抑制, 它也許會繼續這樣做。

4. 關於選舉改革的討論必須冷靜地在適當地方進行, 在街頭的設置下肯定不行。這個過程需要時間,耐心和政治智慧。抗議的學生提出自己的見解已名聞世界, 現在就來實際測試, 他們是否已經成熟到可以和平地結束抗議?他們怎麼能繼續否定香港在職階級的憲法權利----獲得必要的工作及來往自由?以前有一位法國工會領導人說:開始罷工很容易,但難以得到足夠的智慧知道什麼時候該停止。” 讓我們來看看香港的學生領袖可否經得起考驗。

如果他們不這樣做,香港市民絕大多數會把民主和無政府狀態劃上等號。我們不應該讓這種事情發生,而應該參與重建香港----中國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的未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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